一、甲公司為連鎖加盟公司,加盟者必須與公司簽約,甲公司有義務為加盟者尋找合適店面,並協助訓練員工,前二項義務完成時,加盟者不可撤銷加盟合約,前二項義務產生之支出由甲公司負擔。X1年4月1日接受乙申請加盟,收取特許權費 $900,000,包括現金 $300,000,餘款$600,000分四年平均攤還,每年支付 $173,155(按利率6%計算),自X2年4月1日起支付。
甲公司於X1年7月1日替乙找到合適店面,並由乙簽約承租,甲公司支付房屋仲介費 $40,000。此外訓練員工花費 $60,000,並於X1年8月31日訓練完成。乙於X1年9月1日開張營業。
試求:
作甲公司X1年及X2年有關特許權收入之分錄。
解析:
(一)X1.4.1
現 金 300,000
應收帳款 600,000
遞延特許權費收入 900,000
X1.7.1
預付費用 40,000
現 金 40,000
X1.8.31
預付費用 60,000
現 金 60,000
遞延特許權費收入 900,000
特許權費收入 900,000
特許權成本(費用) 100,000
預付費用 100,000
X1.12.31
應收利息 27,000
利息收入 27,000
計算:利息收入=$600,000 X 6% X9/12=$27,000
X2.4.1
現 金 173,155
利息收入 9,000
應收利息 27,000
應收帳款 137,155
計算:利息收入=$600,000 X 6% X 3/12=$9,000
X2.12.31
應收利息 20,828
利息收入 20,828
計算:利息收入=($600,000-$137,155)X 6% X 9/12=$20,828
二、甲公司為連鎖加盟公司,加盟者必須與公司簽約,甲公司有義務為加盟者尋找合適店面,並提供裝潢設計,前二項義務完成時,加盟者不可撤銷加盟合約,前二項義務產生之支出由甲公司負擔,合約期間為加盟店開始營運後5年。加盟者開始營運後,每年年底須另繳付$20,000加盟年費,但可向甲公司以每磅$180之成本價購買咖啡豆,限量300磅,超過部分則須按正常售價$300購買。
X1年9月1日接受乙申請加盟,收取特許權費 $300,000,甲公司則於X1年12月10日支付店面設計支出$100,000。加盟店於X2年1月5日裝潢完成,於X2年1月10日開始營運。乙於X2年2月初及7月初向甲公司採購250磅咖啡豆。
試求:
作甲公司X1年及X2年有關之分錄。
解析:
X1.9.1
現 金 300,000
遞延特許權費收入 300,000
X1.12.10
預付費用 100,000
現 金 100,000
X2.1.5
遞延特許權費收入 220,000
特許權費收入 220,000
{[(300-180)x300]-20,000}x5=80,000
300,000-80,000=220,000
特許權成本(費用) 100,000
預付費用 100,000
X2.2.1
現 金 45,000
銷貨收入 45,000
180x250=45,000
X2.7.1
現 金 69,000
銷貨收入 69,000
180x50+300x200=69,000
X2.12.31
現 金 69,000
銷貨收入 69,000
收到年費應列為銷貨收入的調整
遞延特許權費收入 16,000
銷貨收入 16,000
遞延初始特許權費轉列為銷貨收入之調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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